| 2.谁该对女医生“自杀身亡”负责?
《新周报》记者 姚海鹰
10月10日,世界精神病防治日,深夜,年仅36岁的女医生姜美玉自杀了。她生前为武汉普爱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是一位8岁男孩的母亲,刚刚完成硕士论文答辩。
她选择自杀的地点就在距自家不到150米远的窝竹林中。深秋时节,秋风揪动片片琐细纤秀的竹叶不时发出唰唰声响。她正是侧卧在窝竹林下的厚厚竹叶上,无声无息离去的。
据事后赶往现场的公安刑侦部门勘察认为:她自杀所用器具为菜刀,最先是用右手举起菜刀猛力砍断左腕动脉,为求速死,又多次挥刀砍向自己颈部……
“她的自杀是蓄意而坚决的,没有任何在自杀过程中求生和后悔的念头。”一名法医向《新周报》记者分析说:“甚至看不出有丝毫挣扎的痕迹。”
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一位正值人生华年的女医生如此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自杀?
一封16字的“投诉信”
2004年5月8日,刚休完“五一长假”的姜美玉第一天上班。上午10点过后,医院纪委书记黄晓燕突然来到门诊部三楼皮肤科,告之姜美玉“有病人写信投诉你,医院要进行处罚”。
“我当时是好言好语找她谈话,可把投诉信给她一看,她马上就叫起来了,说是诬陷!诬陷!”纪委书记黄晓燕这样描述姜美玉的第一反应。
据黄晓燕向记者介绍,这封致使姜美玉反应强烈的投诉信,是5月8日上班后,她按常规打开医院“门诊意见箱”时发现的。
11月8日上午,记者在武汉普爱医院行政楼二楼黄晓燕办公室,看到了这封有些“特别”的投诉信。全文正文只有 16个字,如下:“姜美玉(皮肤科)服务态度恶劣,出口伤人。刘艳。4月30号。”
这16个字写在一张2寸见方的普通白纸上,为圆珠笔书写,从字迹上看可判断是女性。
在姜美玉看来,这是一封“没头没脑”的投诉信,连最起码的投诉人地址和联系电话都没有,与“诬蔑诽谤”无二!更让她生气的是——医院的纪委书记竟然郑重其事地找她谈话,还要按医院的规章制度对她进行处罚。
稍稍平静之后,压抑着火气的姜美玉开始耐心向纪委书记黄晓燕进行了解释,认为是科里有人故意“做笼子”(设圈套)整她。
据了解,姜美玉1992年同济医科大学毕业后,就到该院工作,在将近11年的一线从医经历中,素来口碑不错、态度温婉的她,是第一次遭到病人“投诉”。然而,就因为这封如此不起眼的投诉信,使她的命运发生了悲惨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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