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认为,医院做法没有错,但医生在风险和道义上要有自己的选择
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两会期间谈到“肖志军事件”时,说了他自己的观点:“医院和医生的做法没错,于法有据,特别是目前的医患关系下,医生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是可以的。”
黄洁夫同时表态,“但如果是我,我愿意承担风险,先把病人救了再说。”他说,医生行医一定要讲究医德,救死扶伤是医生天职,在风险和道义上要有自己的选择。黄洁夫目前仍没有脱离业务,几乎每周都为病人做手术。
相关背景
2007年11月孕妇李丽云被送至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救治,经检查发现肺部感染,多脏器衰竭,院方建议对孕妇实施剖腹产,由于其“丈夫”肖志军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李丽云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由此引发社会上关于行医风险和医德的讨论。(记者钱昊平)
同题问答
针对肖志军事件在社会上展开的关于医德和行医风险的讨论,本报记者昨日在两会期间同题采访了相关代表、委员。
林曙光(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医院院长):会遇到,在危及生命时,如果可以肯定挽救病人,即使家属不同意,医院也要抢救。但肖志军的“妻子”情况非常特殊,医生的剖腹产方案是为尽快拿出呼吸衰竭孕妇腹中健康的婴儿,当时谁也不能肯定剖腹产就能救活母子。
新京报:你觉得悲剧的发生是个人原因还是体制原因造成的?
林曙光:肖志军是个极端特殊的个例,也许不应该拿出了和体制挂钩,但此时间的确折射出目前医患关系的紧张,亟待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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