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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体监管的困局
国家对于营利性脐带血库的禁止,让纯粹的商业化自体库失去生存空间。2004年以前,上海曾有两家私营性质的生物科技公司独力操办脐带血自存业务,后被严肃取缔。当时还引发轰动全国的私营公司诉上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作为不当的诉讼,最终败诉。
以公私合股的名义出现的上海干细胞有限公司名下的上海脐带血库的诞生正是被寄予告别旧制、创造新模式的期待。依照国家对一地区原则上只设置一家脐带血库的规模控制,上海脐带血库成为名副其实的上海地区惟一一家。
基于血液行业的特殊性,这种行政主导下的事实垄断本可理解,也显慎重,上海脐带血库也称合资模式“既解决了社会急需和国家资金不足的矛盾,又明确了操作主体的法律地位,有利于规范操作和强化政府监管”。
但事态的演变并非如此堂皇。
首先是行政监管方面。对于上海血库的涉嫌污染事件,上海卫生行政部门曾对记者流露苦衷,意指目前国家对于脐带血自体库和公体库无明晰概念区分,也无针对性的入库标准,血库需要完善和探索。且卫生部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技术规范》也留有余地,“如认为本技术规范不适用当前发展,允许各脐带库适当调整,但应报脐带血专家委员会备案,备案期30天”。
即便如此,有专家指出,对于脐带血库,相应技术和质量规范已足够明确,脐带血的质量标准应至少依照全血标准,而血库的管理则明确受《血站管理办法》约束。
问题的关键在于真正的异体监督如何有效实现?
上海脐带血库的股份构成,上海红十字会和血液中心均为其投资者之一,而二者天然的官方色彩以及与卫生行政部门的密切关系,令当事的上海妈妈们难免产生自体监督易流于形式的担忧。
早先,国家卫生部尚直接监管各地脐带血库业务,还曾专门成立专家委员会进行严格的验收,2004年行政许可法出台后,此类血库的审批验收权被下放到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部只管设置,这更是加剧了地方公私合股的脐带血库可能面临监管失效的风险。
再说“明确了法律主体”,在行政监管可能效果不彰的情形下,难道逐利者不担心一旦因为脐带血质量而导致移植手术事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唐佩弦教授说,白血病的发生率基本为十万分之三四,这意味着自体库即便存储十万份,将来可能派上用场的只有三四例,“治不好他来跟我打官司,你小孩子我赔你一百万,三百万,你满意了吧,可我赚了多少亿你知道吗?”
简单的算术题,以每例2万保存费计,十万份是20亿元收费,20亿里头发生十起官司,一人200万,十例的违规成本也才2000万。“这其实是只赚不赔且安全无虞的暴利生意。”广州市脐带血库主任廖灿如是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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