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瑞龙(集团)制药有限公司被河南药监严重警告
郑州瑞龙(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生产的“乳安片”,涉嫌在河南卫视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并在《关于2007年5月份河南卫视等五家电视台(频道)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的通报》(食药监市函[2007]99号)中予以公告。
经研究,现对你公司违法发布 “乳安片”广告的行为予以告诫,不得再发生类似情况,否则,将依法撤销该药品的广告审批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
望引起高度重视,查找原因,严格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广告法》,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于8月30日前上报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二00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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