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为了牟利竟开起了诊所,结果治死了人,这个假医生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日前,路桥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雷华宾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赔偿受害人家属人民币28万元。
民房里暗藏“诊所”
雷华宾系安徽省涡阳县人,1996年初中毕业后,在涡阳县卫校读了三年中医,取得了中医中专证书和药品使用证。后来就在家里开起了诊所,但是由于老家看病的人赊账太多,盈利太少,于是,在2006年春节,他怀着多赚点钱养家糊口的愿望,来到了路桥区找工作,随行还带着价值二三百元的药品 。
到了路桥之后,他租了一间两层的民房,在菜市场附近卖起了凉拌菜。在卖菜的过程中,他跟别人讲自己会治病,一些头痛感冒之类的小毛病,可以来找他医治。于是,一些老乡和外来打工者因为价格便宜的原因到他那看病。随着生意渐渐多起来,从2006年四五月开始,他专门在家给人看病。
不知道内情的人,绝对看不出他那是个诊所,因为门口没有任何标志,进门也只能看到电视机、桌子、床等日常起居用品,也从来没有人看到过他的营业执照和医生执业资格证,更没有人看到他穿过白大褂戴过口罩。他也从来没有给来诊病人登记过,没有开过处方。
这个假医生,把他的药品器具等全都放在二楼,看病的人,会被带到二楼,或者经过简单诊断,他们在一楼等候,“医生”会到二楼拿来一些药或者是配好的针,至于什么药什么针,他们一般不问,只知道价格便宜,就诊方便。
曾经有惊无险
2006年12月中旬,住在这家“诊所”对面的陈某因为患了感冒,有点咳嗽,便去找雷华宾看病。雷华宾给陈某挂针,大约过了两分钟,陈某就感到头晕眼花,全身冒汗,浑身无力。雷华宾见状,就把针拔掉,又马上去楼上拿了针筒,在陈某肩膀上打了一针,过了五六分钟,陈某的症状才慢慢消失。
陈某再也不去这家“诊所”看病了,但是别人不知道,还是照样为图个方便和便宜。而雷华宾,并没有引以为鉴,继续做他的“便衣医生”。据他自己称,截至案发,共有300多人在他那里看病,都是附近的民工。
小毛病,治出一条人命
2007年4月11日,周某到雷华宾处看病,说是“感冒了,浑身酸软,乏力”。雷华宾给周某测了体温,37.8度,便建议打一针退烧针,周某同意了。和往常一样,雷华宾到二楼去配好针下来,给周某打了一针屁股针,那支注射器里有氨基比林2毫升、利巴韦林1毫升、林可霉素2毫升。周某此次就诊的费用是两元钱。
第二天傍晚,周某再次来到“诊所”,说是感觉有点好转,雷华宾就建议再打一针,以便快点好。于是,他再次将氨基比林等掺在一支注射器内,对周某进行臀部肌注,并收了两元钱医疗费。
4月13日早上,周某的工友郑某去上班,经过周某房间时发现门关着,外面没有锁,就觉得奇怪,因为平时周某都是很早起床并且叫工友们一起去上班的。她就去敲周某的门,并且在外面叫他快点起床,不然要迟到了。但是周某并没有给她任何回应。这时边上的人也都过来看了,大家越来越觉得不对劲,最后,几个力气大的工友就用力把门撞开了。
眼前的一幕,让工友们惊呆了,周某躺在床上,身上还盖着被子,但他的脚露在外面,颜色已经变成青紫色了。“死人了!”工友们报警的报警,打“120”的打“120”,还有的跑去把附近的周某亲戚叫过来。周某的小舅子听说出事了,就很快地跑过来,摸了一下他的身体,早已经凉了。医生和民警也赶到,证明周某已经死亡。
违反药物使用规定引发死亡
听到周某死了,雷华宾全身都凉了。
经法医鉴定,周某系在原有慢性支气管炎及心肌肥大等疾病表现的基础上,因接受违反药物使用规定的治疗而引起死亡。但是雷华宾并不以为然,他认为自己的用药是对的,还说在老家也一直这么用。
卫生局给出了答案:根据药物使用说明,“氨基比林”必须单独使用,不得与其它药物混合注射;“氨基比林”中含有“巴比妥”成份,是“林可霉素”的禁止配伍成份;“利巴韦林”一般使用静脉滴注,且不推荐老年人应用。
雷华宾的用药严重违反了药物使用原则,触犯了药物配伍禁忌。而他称之前一直这么用,看来,没出事也只能说是侥幸而已。但是,医生的职业面对的是生命,生命岂能碰运气,岂能怀着侥幸心理去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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