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家医院的17名院长等负责人,在4年内共收受了一家医疗器械公司高达150万元的贿赂。日前,这起震惊医界商业贿赂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受审的医疗器械公司副总曝出了医院采购医疗器械过程中的潜规则。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用“作案时间之长,行贿区域之广,受贿人数之多,累计数额之高,提好处费比例之明确”概括了此案的特点。(《京华时报》8月9日)
医疗行业的黑幕,对于大多数国人来讲已不算陌生。每一个人都逃避不了生老病死,谁都免不了要和医院打交道,也都多少对医疗行业多一些的关注和议论。公诉人的说法,这类案件不但有损医疗器械销售行业的公平竞争,而且无形中增加了医疗设备的购置成本,严重侵犯了医疗机构的廉政建设,使负有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医疗圣地变成了不洁之地,直接助长了百姓看病难,就医费用高的负面影响,给社会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危害后果。最高回扣率, 为产品价格10%,实在是触目惊心。也终于不难理解,对看病贵和就医难,因病返贫现象,人们何以大多把批评的矛头指向某些利益至上的医疗机构,指向医疗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医院、医务人员成为众矢之的,出现了政府不满意、社会不满意、医院自身不满意的现象。救死扶伤的医院似乎已背离了公益属性,转而纯粹追求经济利益,作为医院主体的医务人员,承受来自社会各界的质疑,可以说是顺理成章的事,加之一些医务人员的道德水准堪忧,背离了医疗道德而惟利是图,更让人没有理由不质疑“人民健康的卫士”。
现在,“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困扰农民发展的一块心病,卫生部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约有48.9%的居民有病不就医,29.6%应住院而不住院。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最大的问题,一是由于各级政府财政占卫生支出比与世界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一是医院“以药养医”进一步助推了药品价格的“虚高”,最终制造了医改二律背反的矛盾,让无辜的百姓为深不见底的医疗支出埋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的研究报告指出,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是药品滥用及药品价格失控,以及较为普遍的“医药合谋”,靠向患者出售药品特别是贵重药品牟利。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已成为困扰医疗卫生工作最为突出的问题。统计显示,我国各级医疗机构多达30万家左右,这些机构绝大多数都是公立医院即公益性的医疗机构,但是在投入补偿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它们在经营上又一致追逐利润,具有明显的趋利性。
公立医院,投入的是财政资金,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其医疗资源是属于全体公众的。救死扶伤的医院应偏重医疗还是盈利?理论上是医疗为本,实际上却盈利为业,非但为小团体徇私,更在为自身谋利。医院的定位是利润增长、规模扩大,不再考虑“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而是想方设法如何从患者身上多收钱。问题的关键是,妇孺皆知的简单道理,公立医院并不是脱离纳税人的绝对权力主体,既然它由纳税人所供养,自然也应为全体纳税人服务,在现实中没有立足之地。在这样的背景下,显而易见,关注医改,要想实现药品价格的合理性,确保人人看得起病,必须规范医院和医生的行为。
保证公众的公平就医权,是最基本的公正底线。公立医院应该朝满足大多数普通民众的就医需求努力,重要的是能满足大多数普通民众的就医需求。同时还应该看到,破除潜规则,必须首先破除潜规生存的土壤。在改革医院管理体制、降低成本的同时,还要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转,尤其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卫生方面的财政支出。而要确保这些步骤的实施,势必又要牵涉到政府政绩考核,这就要求将公共财政卫生支出作为考核地方的重要指标。此外,在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上,必须明确地区分“基本责任人原则”,明确政府、医院及医生的责任,让不按规则办事的责任人为不当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郭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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