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武夷山市医疗卫生系统所属的市立医院、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14家医院,聘请了武夷山市公安局14位民警担任综治副院长,防止“职业医闹”及处理解决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据介绍,被聘民警将完全融入所聘医院,警方表示民警进驻医院的一个主要职能就是解决医疗纠纷,防止医闹扰乱医疗秩序(《东南快报》4月12日报道)。
就在春节前,上海曾有过类似的防医闹另类新闻发生,不过当然还只是让民警进驻医院而已,从福建武夷山市的做法来看,民警进驻医院之法不仅受到了一些医院的追捧,还有进一步“升级换代”的趋势,照这个发展速度,考虑到医闹扰乱医疗秩序日盛的现实,完全有可能有一天发展到医院须臾离不开警方人士撑腰的地步,或许我们还会有幸目睹某地警医合署办公的怪事发生!
警方既然有保一方平安之责,那么医院发生治安问题,警方出警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出警”跟“驻警”不同,更与“聘警”有千里之别。出警,基于使命感的公务行为;驻警,部分基于医院利益的半公务行为;聘警,完全基于医院利益的购买执法权行为。民警手握的执法权恰好是很多为医闹所困的医院梦寐以求的东西,求助警方出警,乃至请求警方驻警,显然不能满足医院日益增长的要求随时行使执法权的需要,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让警医一家亲,把医院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做到警医合一乃至警医不分,“聘警”正是这种思维的必然产物。
但是,将警力连带执法权进行分解的前提只能有一个:警力极大丰富如流水,这样就可以将警力按需所分,细分到辖区内的每个公民、每个单位。这个荒诞无稽的前提包含了两个重要原则:公平性和均衡性。警力本来就有限——而且这种局面会永远持续下去,改出警制为聘警制,必然会出现警力向有权有钱的部门和群体倾斜的可能性。设想一下,医院因医托问题聘警,饭店因食品安全纠纷聘警,旅行社因旅游纠纷聘警,房地产开发商因拆迁纠纷聘警等等的情景吧,聘警的做法大行其道的结果必然是公私难分、假公济私、公权力因特定利益预定遭受蚕食,使“执法为民”的庄严承诺大打折扣。
医闹似乎是整个事情的原动力,但是,医闹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治安问题,也不是警方强势介入就能解决的。试问当你的亲人遭遇医疗事故而难讨一个公道时,你会因为对方有警方背景就默默独自承受亲人伤亡之痛吗?医闹的根源在于医疗事故频出,而又无一个权威的、通行的、合乎情理的解决规则。倘若这个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而一味地以维护医疗秩序的幌子,借助警方力量按治安问题处理,只会加剧医患矛盾,天怨人怒,与事无补。更重要的是,警方连自己的公信力也一古脑儿地搭进去,得不偿失啊!(作者:高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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