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价的1339个药品品规经专家分析,其中真正有技术含量的新药只有35个,其他绝大多数为所谓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和新包装一些企业解释报价不真实的原因,是故意和专家“较劲”。第三轮价格谈判中就曾出现这样的“幽默”对话——专家问:“为什么要把价格定得如此离谱?”药企代表答:“就是要让你们砍得高兴。”
“大厂和小厂的生产成本、管理成本、销售成本是不一样的,报价肯定有高低之分,这样一来小企业的入围机会肯定大。”江苏某药企代表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
历经一年时间,十易其稿,广东省推出了一份意图整治整个医药购销环节的《广东省药品挂网竞价限价阳光采购方案》(下称《阳光方案》):政府主导、归并各地分散招标权、降低虚高药价、杜绝暗箱操作、缩减流通环节、防止购销腐败。这份方案,用广东省卫生厅一位官员采购前在座谈会上的说法是:“堪称完美”。
出乎广东省卫生厅意料的是,3月中旬,在广东省药品挂网竞价限价阳光采购(下称“阳光采购”)正式进入收尾之时,这份“完美方案”却遭到600多家企业集体申诉、45家企业联名上书、40家外资企业联合抗议、40多家商业企业请愿。
1、15部门强推药品降价
2006年广东省内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为215亿元,约占全国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额的1/8,是全国最大的药品区域市场,属兵家必争之地。此次采购吸引了3600家药品生产企业报名。
广东阳光采购是借鉴四川省的做法。在此之前,药品集中采购制度采用的是自2000年开始全面推行的招标采购,历经六年,饱受非议:低价药品“中标即死”,评标过程暗箱操作,黑幕重重,部分药品价格愈招愈高,招标中介费用高昂,分散招标,企业疲于奔命等。
而方案冠名为“竞价限价阳光采购”,降价自是题中之意,这也是七年来贯穿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关键词。不同的是,招标采购主体单位和组织实施都是医疗机构,政府部门参与监督,而阳光采购,主体是医疗机构,组织和监督是政府。参与部门囊括了纠风办、卫生厅、物价局、药监局、工商局、税务局、检察院、人民银行等多达15个部门。
早在阳光采购启动伊始,主管部门便透露将把药价调降20%以上的消息。阳光采购专家组顾问专家则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专家是有指导思想的,就是要有一定降幅才能入围。”
2、“唯价格论”意在破除专家腐败
以往的招标采购,企业与招标主体之间被认为还有合谋的空间。广东希望通过《阳光方案》把最后一点合谋空间挤压掉,将药品降价进行到底。
根据《阳光方案》,阳光采购的第一个流程是限价竞价,是指同一个组中有三个以上厂家参与竞争报价的,企业的报价高于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给出的限价者自动淘汰,低于者按报价从高至低进行一定比例的淘汰。
竞价组的划分以产品通用名、剂型和质量层次为依据,质量层次划分为专利、原研、GMP层次。但实际上,由于专利、原研产品大都进入后面的议价程序,所以这一阶段大部分是GMP层次产品的比拼。整个过程由网上系统自动完成价格淘汰,确定入围品种。这点引发后来45家企业联名上书,称《阳光方案》“唯价格论”。
“大厂和小厂的生产成本、管理成本、销售成本是不一样的,报价肯定有高低之分,这样一来小企业的入围机会肯定大。”江苏某药企代表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
而在以往的招标采购制度中,竞标阶段专家给标的进行打分(评标),评标因素中又分品牌分、质量分、信誉分等。“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可以区分开知名企业、大企业、小企业,坏处就是可能给企业留下了攻关专家的机会,不够‘阳光’。”浙江康恩贝药业一位人士对记者说。
根据采购服务中心的统计,这一阶段,共有13406个品规入围,入围比例59.32%,平均降价率(入围价与限价之比)为40.39%。
“由于竞争对手太多,为拼入围报价一路走低,这一轮的降价已经接近成本价了。”现代制药一位企业代表对记者说。
但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张寿生对企业的这一说法并不认同。比如,去年参加竞标的某品种的出厂价为9.8元,而发改委对此品种的定价高达73元,今年的阳光采购中,这一品种以19.3元的价格入围。
而实际上,这一阶段的报价是考验企业报价代表“智慧”的阶段,联手压价或提价的现象并不鲜见。还有一些属于竞争对手的恶意报价,目的在于“自己做不成,别人也做不成”。
“死在竞争对手的手里,没有办法。”西南合成一位企业代表对记者说。在这一轮的竞争中,“因为这些品种大部分是普药和大路货(指利润空间低的产品),大家兴趣也不高。”
虽然参与竞价的品规达到了22595个,占总报名品规的52%,但实际上,这些竞价品种仅占医疗机构临床用药总量的20%左右,80%的用药则在议价品种。
真正的“宝”,押在了议价产品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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