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可洛阳市新安县石寺镇的王毅(化名)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的情况下,却“揽活”自己泡制药酒,要为他人治病。结果,病没给人家治好,却送人家“到阎王那里报了到”。他为此给自己“揽”来了10年牢狱、万元罚款和数万元的赔偿 。
2006年3月,洛阳市新安县石寺镇的王毅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的情况下,声称自己能治好癫痫病(俗称羊角疯、羊羔疯),在得到新安县庙头村高某母亲的信任后,开始用自己泡制的药酒为高母治病,高母服用王毅泡治的药酒几天后死亡。经河南科技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高母的死亡系服用药酒后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2007年1月新安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毅无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其行为己构成非法行医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因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昨日,新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后做出判决:被告人王毅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王毅赔偿高母丧葬费7141元;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39297.69元。(郭富昌 王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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