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一色的“绿底、白字和红十字、绿叶徽标”招牌,让我在林林总总的所谓医院、诊所中找到了我的采访对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毕竟,出身不同,定位异样,尽管周围环境鱼龙混杂,它们还是如此惹眼地进入了我的视线。当然,一同而来的,还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可罗雀和大医院门庭若市的鲜明对比,这是不争的事实。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的都不行吗?或许不是。忘不了,家住酒泉路中街子社区的朱大妈和路遇的几位兰州轴承厂的退休阿姨,得知我为采访社区卫生而来,帮着工作人员鼓与呼的急切:他们的愿望很简单,希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得更快更好,因为受益的是老百姓自己。
改革开放以来,搞活医疗机构的春风一吹,卫生资源的增长不可谓不快,但随之也产生了新的问题:医疗机构重叠、条块分割、资源紧缺与浪费并存、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混乱等深层次矛盾显现出来;公立医疗机构趋利现象也日渐突出,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相当一部分人缺乏医疗保障,难以得到基本的卫生服务。国家提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正是针对这种情况。但目前的卫生体制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社区卫生服务还存在覆盖面小,医护人员数量不足,服务设施和设备匮乏,服务质量难以取得群众信任等问题,还没有形成“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机制。这是造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归根结底,还是医疗资源不能得到合理分配和利用的问题。那么,目前的就医状况,去大医院还是进社区,选择权在于老百姓自己,社区机构和大医院并列竞争的结果,只能是抬高了大医院的价格、而使社区机构越来越陷于不利的局面。换句话说,社区卫生服务,凭什么才能将大医院的病人成功分流呢?除了自身在医护质量上做足内功,恐怕外围的制度保障更具吸引力。有专家提出,就医疗服务的提供而言,目前我国的初级医疗服务和二级医疗服务需要一种制度化的分工。因为现行的医疗服务递进体系中缺乏一种守门人制度,即门诊服务必须由基于社区的初级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来承担,而各类医院多提供专科医疗服务(又称“二级医疗服务”)。借鉴大多数发达国家医疗体制的结构性特征,所有享受公费医疗或者社会医疗保险的民众必须接受社区全科医生的首诊,由于各类医院不设立普通门诊,没有社区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转诊,非急诊病人无法接触到专科医疗服务。
与此相配套,政府必须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相关体系和制度中同步引入守门人制度,除了首诊、转诊上的手续原则,还应该有医疗费用报销等方面的优惠原则,使民众能够自觉自愿地接受这种召唤,引导初级医疗卫生服务的资源逐渐流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这样,就从制度上避免了大小病都拥向医院的弊端,从而使医疗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
当然,有了既定的制度、政策和方针,重要的还是落实。就像一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所说的那样,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不是一个机构、部门和行业仅靠热情和积极性就能完成的,牵涉到社会经济、卫生、文化、教育和其他行政部门等的全面配合,只有良好的制度加上高效的落实,才能使老百姓享受到真正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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