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在明知没有治疗价值或治疗效果的情况下还要坚持为患者做治疗,这也是“尊重生命”和“人道主义”的体现吗?把优秀的、有限的医疗资源真正用到去救治那些能治好病却苦无无处筹钱的人,是不是更“人道”呢?
12月17日晚,来到人世间38天,患“美人鱼综合症”的婴儿浩南,带着湖南省儿童医院医院医生和护士医院35个日日夜夜呵护和关爱,匆匆地离开了。
据媒体公开报道,迄今为止,加上小浩南,“美人鱼综合征”全球仅有3例,而其余两例均在出生后不久就夭折了。 由于浩南生下来时的特殊情况,被抛弃在医院的楼梯口。湖南省儿童医院祝益民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首先,浩南的生命权是第一位的。
浩南治愈的希望是很小,但毕竟是生命,我们没有剥夺他生命的权利。”正是基于对生命权的尊重,医院马上投入力量进行紧急抢救,虽历经两次手术,仍难以挽回浩南脆弱的生命。就在全国媒体大肆报道医院全力抢救“美人鱼婴儿”的同时,网络上关于他到底应不应该救的激烈争论一直未曾停息。现在还在持续争论中……
毋庸置疑,每个人的生命权都应该受到尊重。但是对于生命的理解,中西方存在很大的差异,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理解和认识。正因每个地区和国家对生命认知的不同,才使得人工流产在一些国家被明令禁止,而在另外一些国家却是合法的。对于浩南的抢救,笔者始终不否认包括医院在内的社会各界所做的努力;但是,对一个非常清楚地预见其已经身患重疾、在目前的医疗技术条件下几乎没有治愈的可能,即便再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救治,也无非是想让他在这个世界的生命多延长几天,遭受被病魔折磨的痛苦,给一些媒体和世人提供可供议论的谈资(不可否认,这话说的有点残酷)。这样的事例,在我国发生过不少,所引起的争议也不少……
与此同时,世界上许多国家在法律上认同将“安乐死”合法化,以求让那些自己要求不再遭受病魔折磨饱受痛苦的人们早日解脱,这实际上更体现出对人生命权力的尊重。对于浩南,笔者也觉得这是有些人在哗众取宠,甚至有拿孩子做“实验”的嫌疑,因为他的病实在“难得”,否则在目前很多医院明确把利益放在第一位、甚至在明知没有治疗价值的情况下还要坚持这样做。也许他们真的盼望一个“奇迹”的出现,但也许这个“奇迹”并不在于生命本身,而是在于医疗价值!
因此,我们应该以一种更宽容和包容、平和的心态的态度看待生命权,让该解脱的早点解脱,把优秀的、有限的医疗资源真正用到去救治那些能治好病却苦无无处筹钱的人,这才体现出真正的“人道”。我们目前的法律在这方面还是空白:既无法对这个小生命实施安乐死,也不能眼睁睁地看这他死。甚至医院现在连把小孩送福利院的条件都不具备,因为福利院只收健康的儿童,医院也不容易!
不否认,有时放弃也是一种美丽,当人们说没有人能够有权利放弃别人的生命,那,又有谁有权利赋予?每逢事出,很多人张口闭口都在谈尊重人的生命权力,但是当结果出来时,几乎又都缄默不语了。也许有人会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当有一天有些事情真正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时,不知将做何感想?因此,有的人根本就是在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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