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营资本介入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以来,民营医院曾一度和高价收费、低劣质量划上等号,这从媒体的历次报道中都可见到。每次民营医院惹出“不孕不育”风波后,媒体纷纷使出浑身解数,一路穷追猛打,欲将民营医院翻个“家底朝天”。然而这些医院跟百足之虫一般,坐乱不惊,一待“春暖花开”,便又继续导演“送子神话”,频频游离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边缘,在刀尖上玩弄起“不孕不育”赚钱经来。这不免让我们困惑:是管理部门手软还是媒体在本来应该见怪不怪的问题上“小题大作”?那些不了了之的“不孕不育”事件背后究竟还有多少黑幕?还要有多少无辜的患者要为这些违反法律和道德的民营医院买单?
我们不妨深入分析一下上海长江医院,面对媒体采访,该院院长瞿菊芳称:如果因为收费问题将医院关门,那么上海的民营医院差不多都该关门了。上海市卫生局一工作人员认为,对于长江医院,媒体渲染的“孕妇不孕”才是“致命伤”。该院自2002年成立以来,每年在电视台投放数千万元的广告。长江医院新调入的企划部助理潘荣认为,“孕妇不孕”危机之所以发生,主要在于医院的“危机公关”能力太差。可见,铺天盖地的“电视广告”、医院重金邀买的媒体信任和合作、隐性公关、政府执法力度弱、医疗广告违规成本过低、医疗资源分配失衡等这些综和因素促使了民营医院能屡屡在“不孕不育”风波中依然坚挺!
既然,卫生主管部门面对民营医院的所作所为,我们不妨来个依葫芦画瓢,据其存在的问题,见招拆招,这也应了打蛇打起七寸的道理。笔者认为,对于民营医院的监管,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第一,配合2007年新实施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对广告的内容和投放媒体严格把关,对违法者予以重罚,甚至让其彻底破产;对于一些播放广告的不良媒体,建议主管部门进行整改,屡教不改者予以彻底封杀;畅通举报制度,杜绝医院和媒体间的一切灰色交易行为,避免金钱漂白后续新闻的交易发生。
第二、建议工商、物价和卫生部门出台针对民营医院“治疗赢利能力最强的科目”的监控和处罚措施,让违法行为有准确的法律依据。同时,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严格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
第三、国家从宏观上展开调控,促使医疗资源更加合理的分布,客观上减少农村患者涌向大城市,成为一些利欲熏心的医院手中被宰的羔羊,制造更多的家庭和社会悲剧!希望这些措施早日出台,斩断一些民营医院伸向患者的黑手!
第四、加大违法的成本。我们一个发达商业社会里,金钱的力量不可低估,但不是万能的!而隐藏在金钱背后的人心则是不可估量的,如果整个社会没有形成一套针对民营医院借“不孕不育”诊疗,大肆圈钱的法律问责体系,那么违法者在以身试法时,一定会权衡收益与成本对比,选择利益大者而行动。我们不妨借助一下新加坡的城市管理经验,有人敢在大街上吐一口痰,将面临着几万元的罚款。这种重罚措施好处就在于,给人心理震慑,每一个市民的素质得到了极大提高的同时,城市洁净的容貌也得以保持!(Leiman)(来源:医生在线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