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些媒体的公开报道,不少病人在就诊时,尤其是女性身体的一些敏感部位,被医生指来指去,向学生当场介绍,被医院当作“医学观摩”的靶子,并且多数医院事前并没有告知患者,也未进行任何沟通。也许医生认为,病人的情况是一个很好的教材。
但在患者看来,个人隐私成了鲜活的教材,这让患者闹心,觉得自己的隐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侵犯,甚至曾发生过患者因此起诉医生和医院的事件。笔者认为,医院的做些有些过于武断,医学观摩也应该以尊重病人的隐私为前提,至少也得让征求患者意见。
任何一次医学观摩,在患者看来,医生在给自己进行诊疗的过程中,往往考虑的只是自身工作的方便,对于病人的感受却未顾及太多。此情此景,医生往往把病人看做是一个在特定情况下,可由自己做出尽可能大的量裁权的对象,却没有想过病人是一个社会人,在看病时医生只能就病论病,就器官论器官。正如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内科许俊堂副教授所说,“别把自已的身体看得很神秘,其实在医生的眼里,你的隐私器官和你的手指头没什么两样”,医院和医生有他们的行医方式和习惯。另一方面是患者及其家属有着保护自己的心理预期,对于被医学观摩,相信大部分患者对都还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并不能成为不尊重他人的理由。患者要求的不过是平等尊重,是事先告知,这样患者在就可以有所选择。同时,这也可以促进医院对患者病情保密体制的建立。这中间的关系如何平衡,将成了横亘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一个症结。
近几年来,随着自我意识的唤醒,隐私权一再被提及,人们对于个人隐私要求得到保护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包括像医院这样的特定服务机构,更有权利有义务来保护患者的隐私。尤其是承担教学任务的医院带大批实习生观摩妇科、男科等敏感手术,由于观者众多,所言所语,哪怕是一个眼神、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极有可能会给患者带来一定程度的精神伤害,这也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针对目前医疗界的现状,医院应更重视患者的个人隐私,可以通过改善医疗环境、包括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作为患者,也应正确对待医疗过程中的隐私权问题,不能将医生正常的诊断和治疗或者一些无法避免的信息公开当作侵犯隐私权。但对于明显侵犯自己权益的“流氓医生”,应该毫不客气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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