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术前签定的《手术预定书》中,主治医生写了三点交代。而手术后该预定书上又莫名其妙地冒出了第四点。患者家属认为医生擅自在手术预定书上填加内容,以推卸责任,从而把该医生所在的鼓楼医院告上法庭。
近日,在鼓楼区人民法院,记者旁听了南京长江油运公司退休高级工程师金小敏状告鼓楼医院的庭审。由于金小敏因脑功能障碍正在省人民医院治疗,由法定代理人其丈夫朱振良先生出庭陈述。
2002年7月24日,原告金小敏因突发头痛伴呕吐,入住鼓楼医院,经诊断为脑珠网膜下腔出血、高血压病。经内科对症保守治疗,身体状况全面好转。为防止脑动脉瘤破裂,同年8月22日转神经外科进一步检查治疗。8月29日,进行动脉GDC栓塞术,出手术室原告发生右侧肢体偏瘫、失语、失认、失读等器质性脑功能障碍,后相继在市中医院、省人民医院继续治疗,无好转。今年4月14日,原告出现颅脑损伤后的后遗症癫痫病的发作,导致终身残疾。并且连简单的1+1等于多少都不知道了,一个高级工程师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让家人悲痛欲绝。
原告代理人认为,在手术前签定的《手术预定书》中,主治医生写了三点交代,又明确表示手术中不会发生“危及生命”的情况。这样原告才放心去做手术。然而术后患者出现了严重的脑功能障碍。令人惊讶的是,2002年9月16日原告法定代理人复印病历时,发现《手术预定书》上又无端冒出了第四条“术后仍有动脉瘤破裂,血管痉挛的可能”。被告代理人认为这是主治医生针对术后出现的症状所添加的,并且认为是医生在手术中的失误导致术后患者出现严重的后遗症。而被告认为患者术后出现的症状并非手术所致。双方激辩近3小时。鼓楼医院不同意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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