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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竟是个“小姐”
刘强平常打工干一些体力活,一个月也赚不了多少钱。为了能够让小他8岁的小瑛开心,他省吃俭用,拿出血汗钱给小瑛买衣服、化妆品,还经常带着小瑛和其弟弟一起下馆子。没多久,他就开始入不敷出了。
2007年3月5日上午,因为小瑛在市区打工多日,刘强十分思念,于是将小瑛约到了沿江工业开发区的一家旅社里见面。两个人在房间里聊着聊着,就谈到了钱上面。
刘强说这段时间的主要开销用于给小瑛买东西,目前没什么积蓄了,希望小瑛能够理解,并拿出点钱一起过日子。
“这些话刚说完,小瑛就一脸的不高兴,小瑛在听说我已没有钱了,当即提出与我分手。我想她这么无情,跟她在一起,也没有什么意思,于是我也就答应分手了。但我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小瑛要归还我在两人恋爱期间,为她及她的家人所花的钱,我不想让我花出去的钱,没有说法。”刘强事后交代说。
然而小瑛的一番回答彻底激怒了刘强,让他动起了杀机。刘强说:“小瑛直接对我讲,她其实不在饭店打工,是做‘小姐’的,陪别人一次,可以挣500元,她陪了我一个多月,少算点一次300元,这样的话,我还欠她几千元呢。”
刘强恼怒万分:“我当时就用手掐她的脖子,先掐了半分钟左右,她未反抗,眼珠在动,鼻子里有水流出来,我见状想送她去医院,但钱不够。后来,我又想到她一开始就骗我是在饭店打工,但其实是做‘小姐’的,欺骗了我的感情,于是我就又用劲掐她的脖子,掐了约五分钟左右,我用手在她的鼻子上试探,知道她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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