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我听了深圳电台《夜激情》节目里一段可以说是超无聊的对话。主持人是个男的,有一点公鸭嗓音。特邀嘉宾是两个起了英文名字的中国女孩子,听口音好像都是东北人。东北姑娘说话实在。其中的一个话题是,在结婚前一个女孩子会不会接受男友给她的同居的性生活补偿费用?
一个嘉宾女孩说,要看怎么个给法。要是完了那事后马上就给,很难接受。要是以后用其它理由补偿,可以接受。比如,买东西之类的。另一个嘉宾女孩说,看能给多少。少了就没意思,没必要接受。当然,如果给的多,不要白不要。在线的听众据说也发来了很多短信,发表自己的看法。大部分人认为,男友可以给,但要选择适当的方式与时间,不能完了事从兜里掏出钱来砸到女友的脸上。如果要马上给,最好悄悄塞到女友的枕头底下。还有一个手机尾号为XXXX的男士认为,男友应当支付那样的费用,理由很简单,因为是男人的责任嘛。
听罢,诧然。
男女朋友同居可以接受,应当说那已经是普遍的全球行为。但是,同居如果加进金钱关系的话,岂不逆反爱情?同居性生活要补偿,毫无道理。但转而一想,似乎也不是全然无聊。因为有以下几种情况:
A)同居是因为性,而性是因为爱。爱的定义是无偿的付出。因此,这种情况下,不应当出现所谓的支付行为。如果出现支付行为,也应当是双向的,而不仅仅是一方的行为。很多以为自己是很老爷们的男人,在这里听好了。因为同居就给女友补偿,你根本上是在歧视女人。严重一点,是侮辱你的女友。那不是大男人,而是臭男人。但是,不得不承认,在现实生活里,正统的理想遭遇到了极大的遗憾,因为很多女性事实上愿意接受男人的这种侮辱。也许是心理上的变相喜欢被虐待的需求,这就扯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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