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向来是受人鄙视的,不入流的小孩子玩意。但如果大多数人沉湎了,就叫‘休闲娱乐’,从WCG(世界电子竞技大赛)到WEG(世界电子竞技联赛),从“魔兽争霸”、“反恐精英”到“FIFA足球”、“极品飞车”,“游戏”也从“小玩意”发展到“经济”和“产业”。
几乎每一款游戏都是挖空心思架构出各种规则,还有美轮美奂的画面和音乐。异域风情的“魔兽世界”、冒险刺激的“极品飞车”,无不令人沉浸其中忘乎所以。网络游戏因游戏人数众多,刻意在游戏中营造众生平等的自由环境,在现实生活中的诸多欲望都可在其中过把瘾,成为英雄、车王。如此充满荣誉,成就,爱情,自由豪迈的处所,如何不令人心醉神驰?
而另一面,游戏也扮演着“电子海洛因”的角色。2004年底,一名13岁的男孩张潇艺,在网吧上网36小时后,从一栋24层高的楼顶上纵身跃下,并留下了一部8万字的“网游”笔记《守望者传》。其后,《在网路上狂奔》一书问世,里面记录了700多个关于青少年“网游”成瘾的案例,更引出全社会向“网游”的宣战,甚至通过法律手段的诉讼。
前不久,山西方山县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吧,县城网吧被全部取缔,他们的良苦用心可鉴日月,但是方法是否得当还值得探讨。我们不不妨借鉴一下国外,在日本和韩国,网络游戏者数量都超过1000万人,当地法律规定的很细,比如什么样的游戏适合多大年龄的游戏者,或者实行网络实名制等。其实,“网游”不是洪水猛兽,掌握它还要靠法律的尺度。
随着时代的变化,恋爱的方式也在发生着相应的变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自由恋爱”和“广告征婚”,一直到目前网络时代的“网络恋爱”、“E代情缘”。网恋是对传统等爱情观的颠覆,也由此引发社会对爱情观的质疑。
在一个闲暇时间越来越多的时代,麻将成为娱乐方式中的“国粹”,“网游”却背负着“电子海洛因”的骂名,确实不公。网络作为最新的交流技术,以其信息传递的瞬时性、广泛性、超时空性、虚拟性、符号互动性等特点,极大地满足了现代人尤其是青年人的需求,成为现代人交流、恋爱的“理想”工具或载体,“网恋”本身又何尝不可。
无论是“网游”、“网恋”抑或是“网络诈骗”,网络本身并无罪,也不该为真正的罪行负责。网络在把人类生存的范围和深度,从物理世界向一种网络化的虚拟世界极大地伸延和扩展的同时,也缩短了人们相互之间交往的时空距离,从而把世界连接成一个前所未有的“地球村”。在网络时代的今天,网络在人们的生活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人们对网络的依赖越来越多,离不开网络的我们得把“网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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