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在南京沐浴协会的发起下,南京30多家大型沐浴、足浴企业负责人作出承诺,对卖淫女实施‘一刀切’的拒收和清退政策:“对于此前曾经有过盗窃、卖淫等违法行为的服务人员,一律不予招收;已经招收的,核实后全部清退!”。协会秘书长张锦忠表示要力图百分之百地净化行业。(据4月23日《新京报》报道)
对于卖淫嫖娼现象之遏制,一方面在于可能涉事其中的各主体——洗浴企业方也好从业人员也罢——加强自律;一方面则还在于公安机关加强治理,予以打击。南京沐浴协会“我们自愿做出承诺”的道德自律当然值得激赏;但是诸如所谓“一刀切”举措,却还是让人不以为然,以为失诸偏颇。
因为正如柏杨先生在《对事不对人》中所说:“托尔斯泰先生有一次向一个乞丐施舍,朋友告诉他,该乞丐不值得施舍,因他品格之坏,固闻名莫斯科者也。托先生曰:‘我不是施舍给他那个人,我是施舍给人道。’”;其间也提到个“新闻事件”——“台北名鸨何秀子女士服毒自杀,……遇救后在她的寓所招待记者,……这一控诉出了麻烦,第一个严重的反应是警察局长,表示非取缔她不可……”,并评论道:“何秀子女士当鸨儿是一回事,人权又是一回事。……宪法是不是规定妓女不准招待记者?……只有蒙古的征服者才把人分为四等十级,……难道我们自己也将妓女划成一个最低阶层,不受法律和人道的保护?”。——而南京沐浴协会“净化行业”的行为,同样也应该是止于:“对事不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