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学创作中丑化泼妇、淫妇,往往是从男性单一的性别偏见出发否定女性合理的生命价值、合理的生命追求。历史上最有名的淫妇莫过于《封神演义》中的妲己、《金瓶梅》中的潘金莲。妲己的罪过在于她的美貌。因为她太美了,纣王一见她就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为了讨好美人,纣王干下了许多荒唐事,终于亡国亡命。女人一美,在男权话语中就成为到处流淌的祸水,她的美貌被哪个男人所消费,她就祸及哪个男人。这里的内在逻辑是,男人不必为自己的欲望负责任、不必为自己的荒唐负责任。要为男人的荒唐负责任的是男人在荒唐中所消费的对象物。大家想想这个逻辑合理不合理?《红楼梦》中的王夫人就是这个逻辑,王夫人看晴雯不顺眼、看金钏儿不顺眼,就是因为晴雯长得好、因为宝玉对金钏儿有兴趣。王夫人的逻辑,大家都知道不合逻辑,是一种嫁祸于女人的思维,可是我们整个文化对待貌美的女人都是那种既要消费又要鄙夷的态度,我们却反省得不够。我们的文化传统,常常把男人的没出息归咎于女人,这样男人就轻而易举地从自己应负的责任中金蝉脱鞘而去,无辜的女人就成为替罪羊。杨玉环就是因为当了李隆基的替罪羊,才只好“宛转娥眉马前死”。但李隆基这种前面自己主动“从此君王不早朝”,后面又在“六军不发无奈何”的压力面前拿女人当替死鬼的男人,只要在过后“此恨绵绵无绝期”地来怀念一番,就已经成为多情的榜样了,而倒霉死去的杨玉环却从此被钉在祸水的道德审判台不得超生。《金瓶梅》中的潘金莲又淫又泼,害得武大郎、西门庆丧了命,自己也不得善终。恶女人、泼女人在男作家的文本中不得善终,表达的是男性文化对这一类女人的诅咒。把她们的恶与泼夸张到令人望而生畏的地步,表现的也不过是男性世界对女性欲望、女性强健个性的极度恐惧。
男性权威文化虽然在道德上把贤妻良母树为女性楷模,但这种被礼教规范塑造、压抑过的贤良女性,男性在感性层面上却觉得她们乏味无趣。中国文化中的贤妻良母范型,并不像西方的天使型、圣母型女性那样具有童贞女的感性美。她们是朴素的“拙荆”、“溅内”,一般只会“挑灯夜补衣”,并不懂得“琵琶弦上说相思”的风情。淫妇泼妇,充满色相之美,充满生趣,男性文化又害怕在这种女人面前失去自我,在消费她们的时候战战兢兢,也很压抑。好德和好色,其实是男性面对异性时难以割裂的两种基本心理需求。怎麽在女性的德与色之见取得最好的平衡呢?男性中心文化经过长期探究,又整合出另一类女性典型:才女佳人。才女佳人的标准是“夫色期艳,才期慧,情期幽,德期贞矣。”(吴震生《西青散记序之前》)这一类女性色相艳美,符合男性的感性需求;才气聪慧,符合才子们的精神共鸣需求;情感幽抑而不是热情奔放,品德贞洁而不是放纵不羁,对男权道德规范不构成任何挑战。这种理想女性的标准,完全是按照男性的心理需求来设置的,而不是按照女性自我的生命逻辑来设置的。这种男性标准一旦形成就会对现实的女性生存形成诱导和压抑。事实上,有很多明清才女就是按照这一原则来安排自己的人生的。杜芳琴女士一篇研究明清才女贺双卿的文章标题就叫做“才子凝视下的才女写作”,康正果先生也有一篇文章研究叫做“边缘文人的才女情结”,从这些标题就可以看出才子眼光对才女的控制作用。我们现在很多男作家在想象秦淮八艳、想象上海往事的时候仍然是按照这一原则来建构女性形象的。这种特定的男性视野往往遮蔽、压抑了女性生命与男性需求无关甚至不相和谐的某一面,又强调、夸大了女性生命符合男性需求的另一面。
中西传统文化中的贤妻良母、泼妇淫妇、才女佳人这几类女性典型,都是按照男性的心理期待、男性的性别恐惧来展开想象的。这种想象是根据男性利益原则而不是女性自身的利益原则来建构的,因而常常成为一种强有力的紧箍儿咒,对女性生命形成压抑。当然,这几个基本的类型,并不能覆盖男性创作中所有的女性形象。艺术创作总存在这样那样的变数的,我们只能选择最具有普遍性的几种类型进行分析。而且,在漫长的历史中,男性文化中的女性想象也有变化、发展乃至于互相融合的的。比如,佳人的形象有时就与淫妇的形象、贞女的形象相融合。男性想象中的闺阁小姐常常有“自荐枕席”的惊人之举,这其实是在想象中补充安慰了男性尤其是穷书生在性爱方面的懦弱与匮乏。而这些小姐一旦对某个书生私托终生之后就忠贞无比、从一而后终,变成了贞女、烈女,充分保障了男性对女性的所属权。其实这些女性无论淫还是贞,都是根据男性的需求来设置的。崔莺莺、杜丽娘这样的佳人,就是几种女性原型的整合,具有满足男性多方面心理需求的功能。
三、中国现当代男性文学中的女性形象
从晚清一直到“五四”,中国文化有一个现代性转型。这个转型过程中,男性文学中的女性观念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五四”思想革命的核心内涵就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平等的民主意识,是尊重生命主体意识的自由观念、个性解放观念。男性启蒙思想家用这种观念去看男女关系,第一次从文化主流上认识到妇女是与自己一样的平等人,五四口号“人的发现”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女性的发现。“五四”思想家从解放妇女的角度激烈批判了女子单方面为男子守节的封建节烈观,鲁迅写过《我之节烈观》、《娜拉走后怎么办》,周作人写过《妇女问题与东方文明》等文章,胡适、李大钊、沈雁冰等许多思想家都热忱倡导过妇女解放,因此有人说中国的妇女运动首先是男性唤醒妇女的运动,跟西方的女性自己首先起来革命的妇女解放运动不太一样。男性启蒙思想家起来呼唤解放妇女功德无量,但是这里也存在另一个问题:男性以领路人自居,往往就对自我缺乏反思,所以他们替妇女控诉封建礼教的同时往往忘了两点:一点是文化有承传性,他们在激烈反封建的同时往往并没有警惕到自己也可能在潜意识中不知不觉、或多或少地继承了封建男权传统。第二点是他们没有警惕到他们所建构的新的意识形态中可能暗含着新式的男权意识。这种男作家热忱为妇女呼号但又对现代男性自我缺乏反省的状况,造成中国现代男性作家在心理上普遍地存在着显层性别理念与深层性别潜意识分裂的状况。他们的议论文、杂文,包括创作谈,一般更侧重于表现他们的显性理念,因而其中所体现的性别观念,在思想制高点上,往往能较为充分地体现他们对女性主体性的尊重;而他们的小说、戏剧等纯文学文体,则较多地负载他们的潜意识心理,因而其中所体现的性别意识,既有与他们的理性观念相契合的尊重女性主体性观念,同时又相当普遍地承传着中外性别等级权力思维,还有在新意识形态理念遮蔽下的新的性别权利关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背叛了他们解放妇女、尊重女性主体性的初衷。这一复杂局面以显性理念与文本意识分裂的方式出现,再加上新意识形态总是优于旧意识形态的进化论思维,使得这一问题富有格外遮蔽性,至今仍没有得到有效的清理。女性主义文学研究与批评的重要使命,便是打破一系列由男性矗立起来的女性镜像,指出其代表男性立场而不表现女性真实的局限性、虚假性,为女性能够自由地呼吸、真实地做人清理出一片话语空间,也为男性能够超越自我性别的主体局限性提供一种反思视角,从而促进两性的平等对话、和谐共处,从性别意识领域促进中国文化现代性的生长、成熟。
(一)天使型女性
中国现代男性叙事中最温馨可人的一类女性形象莫过于巴金小说《家》中的鸣凤、瑞珏、梅,曹禺戏剧中《雷雨》中的四凤、侍萍,《北京人》中的愫方,《家》中的瑞珏、鸣凤,老舍小说《骆驼祥子》中的小福子,孙犁小说中的白洋淀妇女,鲁彦周小说《天云山传奇》中的冯晴岚、贾平凹小说《浮躁》中的小水。这类女性纯洁美丽、温驯忠贞、富有自我牺牲精神,以爱男人为天职,把中国男性文学传统中“佳人”与“母亲”相分离的两类理想女性整合为一体,剔除了“佳人”身上的风尘味与“母亲”身上的无性化特征,成为美与爱相结合的受难天使,在族系上更接近西方文学中的天使型女性、圣母型女性。
下面我们以巴金的《家》为例来看看现当代男性在塑造天使性女性时所暗含的男性中心意识。我们先看鸣凤跳湖自杀这件事。我们先想一想鸣凤可以不可以不死。鸣凤如果不死,那么只有两条路:一条路是坚决反抗争取自己的爱情幸福,一条路是活着嫁给冯乐山。前一条路接近琴和觉民的路,后一条路是婉儿的路。作家写小说当然不应该让一个人物的道路重复其他人物的道路。但是除了艺术构思的角度之外,我们还应该考虑作家安排鸣凤跳湖是否还有其他心理因素。我们不妨想一想鸣凤的爱人觉慧愿意不愿意鸣凤不死。鸣凤死了,觉慧很痛苦,这是真的的。但是如果鸣凤要以争取爱情幸福的方式进行反抗,觉慧愿意不愿意呢?如果鸣凤一定要争取爱情幸福的话,会让觉慧很难办的。她这麽做,一定会把觉慧牵扯进去,逼得觉慧跟她一起反抗,至少让觉慧受到来自女性方面的压力。而我们知道觉慧这时候其实是不想反抗的,所以从觉慧的角度考虑鸣凤最好不要这麽做。觉慧心目中的好女人是不应该给男人压力的。那么,让鸣凤嫁给冯乐山,觉慧愿意不愿意呢?恐怕觉慧更愿意让鸣凤死了让他去凭悼、去痛惜。因为觉慧其实是非常在乎自己对鸣凤精神和肉体两方面的所有权的。当觉慧第一次得知鸣凤和婉儿中的一个要被送去当姨太太时,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去帮助鸣凤逃脱这可能的厄运,也不是“我们”这一相爱的共同体如何去面对可能的封建压迫,而是急于再一次确认女性对自己的忠贞程度。所以,他“激动地”问鸣凤“你不要骗我。假使有一天人家当真把你选去了,你怎么办?”这里是“你怎么办”,而不是“我们怎麽办”、“我怎麽办”。得到鸣凤坚决不去的承诺时,觉慧只是放心地说“我相信你,我不要你赌咒!”这里,觉慧关心的只是他对鸣凤的所有权,而不是鸣凤的命运、鸣凤的生存境遇。觉慧在鸣凤承诺反抗时也不承诺自己作为同盟者的任何责任。所以说鸣凤投湖、以死抗争,正是以恰如其分的刚烈在精神、肉体双方面为觉慧都保持了贞节,同时又让觉慧获得了不抗争甚至不同情的自由。这个情节的设置,正是以女性生命为代价,最大限度地成全了男性全面占有女性的虚荣和男性可以不为爱情负责的自由。这一部小说中,隐含作者、叙述者的立场,与人物觉慧的立场最接近。作家不自觉地处处替觉慧考虑,那么鸣凤只有这样去死才最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