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广告说三天变大,欺诈! 美容院:你说没变就没变?证据!
【“大”有说法】
丰满的胸部,是24岁的张莉(化名)一直向往的。“三天就变大”的广告,让张莉咬牙掏出近万元。整形三个疗程过后,“没啥变化”的她将美容机构告上法庭。昨天,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丰胸花掉近万元
2006年8月11日,张莉在报纸上看到某美容公司所做的意大利无痛注氧丰胸广告,3天就变大的广告语,吸引了她的目光。
2006年9月21日,张莉到该美容机构做了无痛注氧丰胸美容。在一个月的时间时,张莉先后做了三个疗程,花掉了5880元钱。
“你的胸也没咋变呀!”小姐妹的话,让张莉对自己的丰胸效果产生了怀疑。这钱不是白花了?张莉又想到自己还从美容院里买了3700元的美容医疗产品,但这些瓶瓶罐罐上没有任何中文字样。她决定到法庭上讨一个说法。
消费者:赔我双倍费用!
“他们承诺3天就变大,”法庭上,张莉激动地说,“美容院的行为构成欺诈。另外,美容院擅自销售非法美容医疗产品也构成对我的欺诈。”
她要求法院判令该公司公开在报纸上向自己赔礼道歉,并对自己花费的美容款,给予双倍的赔偿。
对于张莉的请求,美容院一一进行反驳。
美容院:怎么证明没大?
美容院表示,张莉作为成年人,是自由选择美容院提供的服务,不存在诱导。而且,张莉在庭上并没有能够提供其美容效果不好的证明。至于广告是否虚假,是由国家有关部门来认定的,个人没有认定的责任。
“双方是否签订了美容服务合同,以及对丰胸美容服务的效果进行约定。”面对法官的提问,张莉本人和美容院都给予了否定的回答。此案当庭没有宣判。
【绝对必要】
签个协议,留个照片
签一份完整的美容协议,对美容院和消费者双方来说,既是有力的保障,也是将来诉讼的重要证据。
■留下“整容前”证据。要详细写明消费者整容前的自然情况(如标明胸部的尺寸、鼻子的原有高度等),最好以照片或录像的形式,立此存照。
■约定“整容后”效果。要写明手术或美容后能达到的效果以及达到效果的期限(不要用模糊的语言)。
■定下“失败后”罚则。如果没有达到这一目标,美容院应负什么样的责任或者双倍赔偿等。
■风险责任“说前头”。院方明确告知消费者,这样手术可能存在着什么样的风险;在什么样的范围内,院方将免责。
还有,消费者应保留院方当初在媒体上所做的广告,这将被视为美容院对消费者的单方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