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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31日电:大港法院的法官们五赴唐山,终于让70多岁的穆大爷领到了巨额执行款。
去年4月的一天,大港法院执行一庭肖健法官的办公室来了一位七十岁上下年纪、两鬓斑白、衣衫褴褛的老人。见到法官,老人当即跪了下来。这位老人姓穆,他的大儿子2006年底在工地作业时被车轧死,肇事车主只同意赔偿一万元。穆大爷将肇事司机、车主共三人告上法庭,大港法院判决三被告赔偿穆大爷各种损失共31万余元。但是判决生效后,三被告迟迟不予履行。
肖法官经过调查,发现三名被执行人中,肇事司机秦某在逃,两名车主也下落不明,肇事车辆在唐山市某保险公司上有保险,肇事车辆还扣押在交管部门。而去保险公司理赔需要车主本人配合,所需的材料也都在车主手中。经过耐心查找,终于找到两个车主,在法官的劝说下,二人同意去唐山的保险公司协助法院办理理赔事项。于是,几位法官和两名当事人一起踏上了去唐山的旅程,理赔过程异常艰难,差旅费不够,肖法官自己掏腰包垫了1000多元的费用。最终,在第五次去唐山时,领到了21万元理赔款。与此同时,在肖法官的协调下,申请人与车主自愿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将肇事车辆以5万元钱的价钱抵给申请人。今年初,肖法官得知,经过网上通缉,秦某已经在沧州火车站落网, 2月份,检察院以过失杀人罪将秦某起诉至法院。在法院刑庭孙永华法官的配合下,最终秦某的父亲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由秦某的父亲代秦某赔偿申请人2万元。
当穆大爷拿到最后一笔执行款时,不禁泣不成声。(李国惠 戴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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