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两张“黑收条”上面有“孙政广”、“医疗纠纷”、“2005年5月30日”这几个关键词语。
2005年5月30日,围绕“孙政广”、“医疗纠纷”,发生了什么事呢?
这一天,震惊全国的三亚隆胸案已经案发两天。
非法行医者逃跑谁之过?
三亚隆胸事件起于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与一个名叫曾浩的人签订的一份非法出租科室成立整形美容科的协议。2004年11月,在三亚的外省人李美从三亚电视台的广告中看到三亚妇幼保健院整形美容科的广告,去做隆胸。没有行医资格的美容科看守设备的雇员孙政广给其做了隆胸手术,术后三次修补,最后一次,孙政广私自给全麻状态下的李美右乳注入国家严格限制使用的液体填充物奥美定,导致李美伤口不能愈合,感染化脓,危在旦夕。此案被全国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定为挂牌督办的大案。健康时报对此事有详细报道。
案发后的2005年6月初,健康时报记者到三亚调查采访此事,三亚市卫生局医教科当时的科长蔡某告诉记者,2005年5月28日他们接到患者李美投诉,29日即展开调查,开始协调处理,31日认定这是一起非法行医事件,当事人孙政广已经涉嫌非法行医罪,即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但孙政广已经跑掉,妇幼保健院有没有责任、有多大责任要等孙政广归案,事情调查清楚后才能下结论,现在不好说。
那么,孙政广是怎么跑掉的呢?
蔡科长告诉记者,5月30日晚上,市卫生局为此事在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协调会,参加协调会的有李美、美容中心主任曾浩、孙政广、保健院的医务科长等人。孙政广承认李美的手术是他做的,也承认他没有行医资格。蔡说当时能判定孙政广是非法行医。“那为什么又让孙跑掉了呢?”记者问。蔡说:“非法行医有可能是犯罪,但不是所有的非法行医都是犯罪,必须首先是非法行医,且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涉嫌犯罪。”
根据常理推断,李美举报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美容科给自己造成严重伤害,市卫生局非常重视,立即展开调查,手术者孙政广在卫生局的会议室当场承认手术是他做的,他没有行医资格,那还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来进一步证明孙政广是涉嫌非法行医罪,以至于让其跑掉呢?
蔡科长解释说,当时认为是医疗纠纷,我们为患者负责,要先解决矛盾,责任下一步再追究,等找不到孙政广了,才意识到问题严重,赶紧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