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老汉驾驶摩托车翻进路边沟内受伤,被120急救车送到骨伤医院救治。因为董老汉生命体征没有明显异常,近3个小时的时间里,医护人员都没有采取有效治疗,老人最终因失血性休克、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昨天,董老汉的儿子董先生告诉记者,市北区法院审理后判决,医院对董老汉的死亡承担80%责任,共计赔偿各项损失16万余元。
75岁老人医院内死亡
“直到进医院时,老爷子还很清醒。”昨天,董先生给记者讲述了事发当天的情况。去年的11月23日早晨,75岁的董老汉骑摩托车时摔到了路边的一条沟里。老人忍着伤痛掏出手机拨打了“120”求救。当天上午9时许,董老汉被送到骨伤医院,由医生安排等待CT等检查治疗,但医护人员没有对病人做血压、心率等生命体征检查。上午10时30分许,医护人员发现董老汉血压明显降低,心率加快,赶紧采取输血等措施。11时35分,董老汉呼吸心跳停止,尽管医院实施了吸氧、人工呼吸、心脏按摩、电除颤等抢救措施,但抢救60分钟后,董某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
延误治疗家属索赔32万
董老汉的死亡原因被诊断为腹部闭合性损伤、失血性休克、呼吸循环衰竭。老人家属认为,董老汉被送到医院后,医护人员并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及时救治,结果延误了诊治时间,导致老人死亡。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违反相关医疗规定,存在严重医疗不当,应该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董老汉的家人向法院提出了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在内的各项损失31.8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