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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本案明显涉及伤残,可是鉴定的专家组没有法医参加;另外,鉴定内容没有涉及手术指征,的确遗漏重要事实;而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其程序性规定不能制约司法机关,所以,应当同意重新鉴定。在王华及代理律师的争取下,法院同意重新鉴定,本案将择日启动重新鉴定程序。
律师提醒
术前检查应全面以免误诊
上海市康昕律师事务所卢意光律师提醒读者,医生在遇到类似手术时,术前检查应当更加全面,以免误诊,术中操作须十分谨慎,防止损伤喉返神经。患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不要盲目鉴定,要征求专科医生或专业律师的意见,以免遗漏鉴定内容。本案中,如果王华能够提前咨询普外科医生,或通过专业律师咨询专科医生,可能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反复鉴定,不仅浪费时间与费用,而且也使病患及家人的痛苦更深。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医疗案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卢律师建议聘请专家辅助人,即相关的专科医生,专家辅助人的参与,对于解决医疗案件大有裨益,专家辅助人可以弥补患方医疗知识不足的缺陷,可以协助律师分析案情。参加医疗鉴定,在法庭上对医疗鉴定进行质证,能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客观上也可以促进医疗纠纷朝着理性的方向解决。
简介
卢意光(本报特约医疗顾问)
毕业于南京大学,医学硕士。他外科工作多年,从事医疗、教学及科研工作,后转到医务处专门处理医疗纠纷,擅长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获得法律职业资格后,他决心投身卫生法学领域,致力于医患纠纷的理论和实务研究。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处理了大量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其中《医疗鉴定冒出假专家》、《找熟人装牙装出九级伤残》、《23岁小伙死于非法行医》、《不拍侧位片导致骨折手术失败》、《肺结核2年被漏诊》等案例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最终为受害人争取到应有的赔偿。
工作之余,他还致力于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的理论研究,先后在《上海律师》、《中国卫生法制》、《医学与法学》、《上海司法研究》等专业刊物发表多篇论文,对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的立法、司法问题提出了大量见解,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刘超 王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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