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医生提取了我的心肌,不管是用于科研还是实操教学,这样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作为一名患者的知情权!”回忆起10年前“起死回生”的一幕,当护士的李佳香至今忍不住颤栗。
昨天上午,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召集李佳香与楚雄某疾控中心进行听证。10年前那个与学术专家零距离接触的瞬间,引发了一场持久的诉讼。那个瞬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蹊跷:做检查变成做手术
昨天上午8点30分,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第9法庭,40多岁的李佳香目光淡定,她绝望地说:“他们告诉我,那只是一个普通的检查,没想到却是一个可怕的手术,他们在手术中取走了我的心肌,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生命健康权。”
李佳香今年44岁,从昆明卫校毕业后,分配到楚雄州人民医院妇产科从事护士工作。1994年5月,她感觉到胸闷、心慌,后经医院诊断为:慢性病毒性心肌炎。
1997年11月28日,楚雄州某研究所(现已被当地疾控中心合并)主持举办“病毒性心脏病与克山病诊疗技术讲习班”,请来两位上海的心脏病专家何教授与杨教授会诊。该所医生建议李佳香做个心脏导管插管检查,“一开始,我有点戒备,医生和所领导告诉我,专家有特效药,可以帮助我医治心脏疾病,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就同意了。”11月29日,李佳香走进了该所设在州人民医院的检查室。
李佳香回忆:“当我走进检查室,里面没有任何的抢救设施,因为只是检查,所以我轻松地躺在了检查床上,局部麻醉后,教授开始为我检查,可是突然感觉心里一阵剧烈的刺痛,我感到呼吸困难,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我大叫‘难过’,教授告诉我,有早博,休息一会。还有人在旁边劝慰我:‘忍着点,一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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