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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一
鉴定人应向双方释疑
刘荣阁提出,鉴定程序应透明,要允许医患双方核实对方提交的鉴定资料,通报鉴定人调查到的证据等。
另外,鉴定报告不能只有鉴定办公室的公章,还应当有所有鉴定人签名,鉴定人对鉴定报告负责,明确鉴定人有就鉴定结论向医患双方解答的义务。改变现在鉴定人不签名、不解答、不负责、不出庭质证现象。
郑州市一市属医院院长说,医学上有很多无奈的领域,但因为双方信息确实不对称,患者家属就有很强的不信任感。而我们又不可能把老百姓都培养成专家,所以,最好是能引入一个第三方,改变现在由各医院医生兼职作鉴定的状况。
委员建议二
法院判决
引入专家答辩
目前,由于法官不懂医,对医疗鉴定报告依赖程度高,使鉴定报告成为决定诉讼成败的关键。而患方对鉴定报告的公正性不信任,依赖鉴定报告作判决的法院就无法通过诉讼程序消除患方的不信任。
所以,刘荣阁又提出,法院不能直接简单采信鉴定结论,而应该通过充分的专家质证和双方争辩来全面审查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这样才能打消患方的顾虑,引导医患双方走上依法解决纠纷的途径。
郑州市一市属医院院长说,现在的医疗技术水平比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高多了,但医疗纠纷却不降反升,归根到底,是因为现在的医院要从病人口袋里掏钱,这种经济关系造成了病人对医学的期望值过高。如果要根治这种不正常的心理,就得让政府为患者埋单,或者完全将医院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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