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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解律师提出:两名兽医在对黑松狮的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两兽医在不具备《动物诊疗许可证》、没有为动物做剖腹产手术的资质情况下,为黑松狮犬实施了剖腹产手术,属于非法行医,且未尽到术后合理的护理职责,该犬手术后兽医并未依据常规"留院观察",而是直接通知主人将犬带回家中护理,最终导致该犬手术后感染死亡,对此两兽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兽医:我们没有过错
"说我们没有行医资质,我们不认可,这起事情中我们没有任何过错!"法庭上,两名兽医认为:"我们不是无证经营,我们的《动物诊疗许可证》到期后,新证直到2007年5月才换发下来,换证期间,我们都是根据原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没有违反相关行规和法律规定。不存在超范围经营,当时我们并没有看到新证,根本不知道我们剖腹产资格被取消了。"
同时,两兽医提出:小狗难产来到诊所诊治,情况十分危急,当时就告知了杨忠林手术有风险,要他签字同意才进行手术,当时他考虑后签了字,且母狗产下了两只小狗,都是活着走出诊所的,"后来狗死了,那是因为主人护理不当,感染造成的"。
针对杨忠林提出的21万余元赔偿,两兽医认为"没有依据","原告没有证据证明死去的那只狗就是获得冠军的狗,再说母狗难产,它的身体素质可想而知,价值也可推断"。
经过上午的审理,最后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无法达成调解,法官宣布择期宣判。
编后:鉴定狗价难有标准
因为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关于狗的事也多了起来。平常哪家的狗嚎叫而吓着了谁家的孩子,大人会对狗主人说,管着点。真因为狗被撞死或者"生产"后"母子双亡"而打官司的事倒也不算什么,在网络上搜搜可以发现更多稀奇案例,比如上厕所被狗吓得跌伤索赔、骑电动车被狗绊倒索赔等等。
为什么要找些反向例子?都说以人为本,狗事说到底就是人事,也算是一种以人为本。狗"生产"时"母子双亡"倒没什么,就怪现在没有关于狗的医疗鉴定中心。人被撞死或因医疗事故死亡,在法律上都可以按目前最低的收入标准而判定赔偿,更何况同一件事不同的鉴定中心也会鉴定出不同的鉴定结果。更别说狗的价格了,什么狗值什么钱,在现行的法律条文或是养狗条例上都没有明确的标准。狗价的评定现在只能根据市场的行情和有关专业人事来认定,而这样的认定也不能算是权威的认定,你要想让鉴定中心来鉴定你这条狗到底值几万元还是几百元,这也真是件让人为难的事。
如果狗价的评定真要说出个所以然来,只要出个对狗价的标准,想来上了法庭,分清事故责任的话,再按标准来判定,那案件审理也就简单多了。(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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