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日上午,女患者程某再次来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院根据她提供的单据和医疗卡调查,确认廖医生开过“复方丹参片”,并称该药不会影响程某的身体,且对治疗有益。
30岁的江西人程某到二院看妇科病,服药后全身开始发痒,去医院复诊时发现,所服药品中有主治心血管病的“复方丹参片”,当时医生否认开过此药,院方也表示要调查(详见本报26日A6版报道)。
前日上午10时许,程某被带到二院皮肤科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她身体发痒与那瓶药没什么关系,可能是另一种治疗妇科病的消炎药引起的,这种消炎药国家没有要求一定要皮试后才能使用,但临床中还是有极少数人会发生过敏或不适。”受院方委托,二院医务科周医生称,他们已让程某暂停使用所有药品,以进一步观察。
周医生还说,复方丹参片并不只用于心血管类的疾病,还具备消炎和活血化瘀功效,虽然治妇科病不一定要开此药。同时周医生表示,此药确实是廖医生所开,但对程某的病具有治疗作用,因此并不能算开错药,而廖医生当初否认开过此药,可能是因为年龄大忘了。
对于这样的结果,程某夫妇表示不能接受,昨日上午,程某自己到泉州市第一医院皮肤科检查。“医生说要观察一段时间,才能知道发痒的原因是什么。”程某说,一院的医生也无法马上看出发痒是否由药物引起的。
对于此事,鲤城区卫生局医政科陈科长表示,患者如果还存在疑虑,可以到医政科投诉,他们将根据患者提供的证据调查并协调解决。如若双方不接受协调,可走正规程序,向市卫生局医学会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看这一事件是否属医疗事故,若不是医疗事故,将调查院方是否在该事件中存在过失。
而说到患者质疑用药的问题,陈科长称,现在很多药都是“广谱药”,也就是说,除了主治功能外,对同一类细菌或病因引起的不同症状,也具备一定的治疗作用。而卫生部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中,只明确处方药的用量,用什么药并没有明确规定,“除非像开重复药、过期药或内外用药互混,这类非常明显的失误,否则鉴定起来有一定难度”。
□编后
拿什么相信你我的医生
医生先是否认开过“复方丹参片”,后又说开过,原因可能是年龄大忘了。
这话听得让人心惊:拿什么相信你,我的医生。
医生肩负着救死扶伤的使命。如果手术时忘了棉纱,如果开药时忘了叮嘱,如果……
不应有那么多的“如果”,也不希望手握着患者生命的医生,说“我忘了”。
医生“忘记”,忘的不是患者的病情,而是忘却了你手中患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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