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陈小姐在长阳县某医院做人流手术时,一个陌生男子突然闯入手术室中,导致其女友隐私权被侵犯。为此,陈小姐的男友许先生与该医院负责人进行多次协商,未能在精神损失赔偿费用上达成一致。昨日,许先生表示,他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女友的权益。
患者:人流手术室闯入男家属
11月14日下午4点多钟,许先生陪同女友陈小姐到长阳某医院做人流手术。办完手续后,两人便等候在手术室外,此时手术室内还有一名女子在接受人流手术,其男友王先生也在手术室外等候。
下午5点半左右,陈小姐被医生叫进了手术室。据陈小姐介绍,进入手术室后,她遵照医生吩咐脱掉下身衣裤,躺在手术台上。她看到,旁边一病床上有一名女子(即王先生女友)刚刚做完手术,正躺着休息,身体不时扭动。这时,一名医生走出了手术室,随即王先生便走了进来。
医生吩咐王先生,让其照顾好他的女友,不要让其乱动。由于陈小姐所躺手术台与王先生女友所躺的病床相距仅1米左右,且中间没有采取任何隔离措施,陈小姐感到很尴尬。直到陈小姐手术结束,王先生及其女友都待在手术室内。
许先生目睹王先生走进手术室后,颇为不解,自己女友已经进了手术室接受人流手术,此时怎么可以让一个既不是医生,又不是自己女友家属的陌生男子进入手术室?许先生随即向手术室外多位医生寻求解释,但都没有得到回应。
6时左右,许先生也被医生叫进了手术室。此时,陈小姐的手术已经结束,两位女士都已穿好了衣服。陈小姐红着脸告诉了男友自己遇到的尴尬情景后,许先生十分愤怒,他认为在人流这样一个特殊手术中,由于医生的责任,导致女友隐私权被人侵犯责任全在医生,要求院方给出说法。
王先生及其女友也证实:当王先生被叫进手术室时,陈小姐没穿下身衣裤。“我之所以被叫进去,是因为女友做完手术后感觉不舒服,医生让我照顾她。”王先生表示,自己也是因为着急女友,听到医生叫他进去,才走进手术室的。
直到晚上8点多离开医院,许先生未找到院方任何领导。根据医院一楼所挂投诉电话,他多次拨打该院院长和卫生局负责人的电话,但都无人接听。
院方:愿意道歉并进行一定赔偿
11月15日下午,本报记者随同许先生来到该医院,找到了值班副院长李全。听完投诉后,李全副院长表示:在许先生女友隐私权被侵犯一事上,医院方面的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院方愿意以积极的态度与许先生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此事。
许先生要求,主刀医师和院方负责人必须就此事进行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8000元。李全副院长表示,他将与主刀医生一起对陈小姐道歉,而至于精神损失的赔偿,还有待院领导一起磋商后决定。
昨日,许先生与李全副院长在电话中再次进行了协商。李全副院长表示,院方愿意免去陈小姐此次人流的全部费用计600元,并赔偿陈小姐精神损失费1000元整。许先生对院方这一答复表示并不满意,他称今天将与院方领导进行最后协商,若仍不满意,将考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女友的权益。
县卫生局: 患者可进行投诉
长阳卫生局办公室杜冰主任表示,患者隐私权被侵犯,如确属院方责任,患者可先与该院负责人进行协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患者可向县卫生局投诉。
律师 协商无果可提起诉讼
长阳人律师事务所杨才平律师说,两名孕妇同在手术室接受人流手术时,在无任何隔离措施的情况下,医生将其中一方的男家属召进手术室的做法,明显是有过错的,侵犯了另一孕妇的隐私权。被侵犯人可以要求医院进行道歉的同时,对被侵犯人进行精神损失赔偿。赔偿的标准,应根据被侵犯人受侵犯的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医院方过错的程度、医院的赔偿能力、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等作为核定依据。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定。(患者及其家属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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