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针对近年来医患纠纷有逐渐增多的趋势,非正常途径处理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干扰了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的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局发布通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
10种不法行为将受惩处
据介绍,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的;故意损坏医疗机构公私财物的、抢夺、毁坏病例资料的;非法占据或冲击办公、诊疗场所的;在医疗机构内设灵堂、摆放花圈、悬挂横幅、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泼洒秽物等影响门诊、病房正常就医秩序的;在医疗机构抢夺、停放尸体,拒绝将尸体移放殡仪馆的;故意围堵医疗机构大门和诊疗场所,限制人员和车辆出入的;故意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滞留、弃留医疗机构的;侮辱、诽谤、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通行的;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正常秩序行为的。
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另据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全市卫生系统将以此为契机,要求医疗机构加强科学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依法行医、文明行医、礼貌待人,为患者提供一个安全、优良的医疗环境。
同时,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手段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侵犯广大群众的医疗权益,患者和家属要自觉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积极配合医生的诊疗工作。
医患纠纷须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患者和家属与医疗机构发生医患纠纷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市卫生局相关专家告诉记者,发生医患纠纷时,医疗机构要向患方说明有关诊疗情况和纠纷处理程序,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积极协商处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或者由一方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患方不得借故纠缠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起哄围攻、威胁、殴打、侮辱医务人员,不得侵犯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不得抢夺病历资料,不得干扰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正常秩序。
见习记者 段小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