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晚,一辆轿车将一对母女撞伤后逃逸。5月1日,肇事司机李某投案自首。昨日,荆州市交警认定:李某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4月29日下午6时40分,荆州交警金涛在318国道与新北门交会处执勤,一辆桑塔纳轿车底盘下拖着一辆正在燃烧的助动车,由西向东狂奔。金涛打开警笛和警灯,并呼叫该轿车停车,但该车仍向前急驶。
就在此时,警车内的车载电台呼叫:太晖小学附近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逃逸。金涛推断桑塔纳轿车很可能就是肇事车,便加速追赶,后在2公里外将轿车拦停,轿车底盘下助动车已烧得面目全非,轿车司机乘摩的逃走。
当晚,警方通过车牌锁定肇事司机为李某,家住荆州区安心桥。1日上午,李某投案自首。
据警方调查,李某逃走当晚赶到医院,为伤者送去4000元医疗费,此后又赔偿伤者1.1万多元。目前,伤者唐某和女儿熊某已出院。
荆州交警四大队副大队长樊永雄称,撞人后,李某没有及时停车救助伤者,在警方追赶时继续驾车逃跑,事后虽然主动向警方自首,但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且及时赔偿,可酌情减轻处罚。(记者 卢成海 通讯员 郑启洲 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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