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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民法”亲属篇今年做了重大变革,新生儿可以跟父姓也可以跟母姓。施行不到3个月就状况百出,有孩子因父母相争不下,被迫冠“父母姓”,也有父母都坚持不办出生登记,户政事务所主任不得不亲自帮小孩抽签选姓,甚至有代为取名的怪现象。
桃园县观音乡一对年轻夫妻前年生下一子,今年4月妻子又怀孕,独生女的妻子想帮娘家传香火,和丈夫协商第二胎从母姓,体贴的丈夫同意了,但双亲得知后痛骂儿子一顿,斥责“忤逆不孝”,扬言若次孙改母姓,就断绝父子关系,小两口不敢再开口。
高雄市三民区第二户政事务所秘书杨进禄说,有一对父母坚持孩子跟自己姓,谁也不让步,到户政所报户口时,干脆让孩子从“父母姓”,孩子连姓带名叫“林郭××”。但“民法”不承认“双姓”,户政所最后只能将孩子登记姓“林”,“郭××”则是名字。(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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